跟事务所的合伙人商议之后,律师借用酒店的商务中心,很快把新的合同做了出来。
完全按照程煜最初和莫里斯等人商量好的条件,并且加上了程煜刚才提出的关于佣金的要求,一并罗列在合同之上。
最重要的,是合同上彻底明确了莫里斯等四人所持股份的金额。
三千二百万美元。
这意味着程煜在股份收购这件事上,承担了一定的风险。
甲骨文那边现在给出的价格,的确是在三千二百万美元。
但这种事不是一成不变的。
这个价格,本身就是对那家公司的市场估值进行了溢价后的结果。
这意味着如果甲骨文最终改变了主意,不打算溢价收购,程煜还需要承担这带来的损失。
当然,如果程煜有能力把这部分股份提高价格卖出去,多出来的部分,也将成为程煜的私人财产。
目前对程煜来说,秦曼沅那边的投资,第一期资金已经到位了,一周后直接过账就好。
而第二期的资金,如果算上程煜手头的资金,以及薛长运能够在两个月后拿出来的五千万,其实也已经差不多够了。
这意味着,在未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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