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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章 杀鳖剑

男人之所以喜欢刀剑,不在于手持利刃的英姿,不在于一寸长一寸强的斗战技巧,而是刀剑能比手脚更适合发泄心中的愤恨和恩仇。

金庸武侠中,相比豪侠万丈的萧峰、利国利民的郭靖、快意恩仇的杨过,我尤其更喜欢孤独的令狐冲,尤其是他一剑飘飘舞出独孤九剑的时候,他大概心里还有被师父厌气的不甘、被小师妹疏离的痛苦以及自己满身愁毒的无奈吧,可就是因为这些情绪在剑锋其中,才愈加让其潇洒纵酒、豪迈狂歌的身影显得孤独落寞。

所以,刀剑是属于男人的这句话一点没错。

看着白尺本助的刀锋如黑色闪电一般劈来,我一点惧意都没有,反而生出一股嗜血杀人的刺激感。我忽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我理解了关二爷当初那句“吾观颜良,如插标卖首尔”绝不是浮夸自吹,那是一种对自己刀锋的信任。而我,此刻就有此感,我观白尺本助如白痴笨猪一般不屑一顾。

“飒——”

刀锋铎铎,村正古刀如嗜肉老鸦盘旋而落,离面门半尺有余。

此时稚川径路恰到好处一道寒光射出……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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