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小说>武侠仙侠>道门法则> 第一百一十七章 债券

第一百一十七章 债券

汇总出来后的意见很快送到了赵然和时维明的手中,两人头碰头立刻研究起来。

意见或者疑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既然是举债,是不是当真全凭自愿,如果这次的债券,不愿认购的话,会不会有所惩处?如果认购的话,最低认购额为多少?到底是哪个衙门发行债券,向谁购买,到期从哪里领到本息?如果自己的生意周转不灵,能否提前兑换本金?

对此,赵然亲自出面,在分组讨论之后的大会上逐一解答。

购买靖海平寇大债完全自愿,对于不愿购买者,联席会议绝不加以任何报复。每张债券最低面额一两,实付九钱六分,一年后兑换一两整。

债券发行方毫无疑问是联席会议,担保方是宝钞司,承销承兑方是钱庄,凡由宝钞司认定过资质,可发行小额银票的钱庄,均可向宝钞司申请债券承销承兑业务,联席会议将给予这些钱庄百分之一手续费。债券只有在偿债期到达时,才能要求兑换本息,但因为债券不计名,故可相互转让……

赵然也算是尽心尽力了,但从意向上看,仍未达到预……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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