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的十三天时间,约翰一行人跨越近千公里距离,总算来到了勃艮第公国首都第戎。
一路上,因为婚期有点儿赶,为了赶时间,约翰终于忍痛抛下了他那舒服的马车,克服了对骑马的恐惧。
开始学习骑马的时候,他的技术和菜鸟也没什么不同,不过,在军中的骑术高手的亲自不厌其烦的教导下,他总算是掌握了骑马的这项高深技术。
之后,他便一边练习骑术,等实在是受不了了,才重新回到马车上休息一段时间,等恢复地差不多了,他便再次跨上战马练习骑术。
可能是小时候的一些基础东西还在,并没有被遗忘,所以,他这次重新学习骑术非常快,才过三四天时间,便能有声有色地混在仪仗队中,跟上仪仗队的速度。
在最后几天,他的骑术更是突飞猛进,仪仗队的速度也悄然间加快了不少。
至于他原来乘坐的马车,自然是在将独属于霍亨索伦家族和勃兰登堡选侯国的各种徽章印记等东西去除后,直接将其给卖了出去。
接着,轻装上阵的他们总算在紧赶慢赶之下,在12月24日,也就……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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