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阪无籍某被刺案,这是御史府中对蒙偖被刺一案的正式名称。
它注定不会如案名那般籍籍无名。
本案牵扯出几件大事。
其一,蒙氏遗孤隐姓埋名藏于咸阳七个月,何以不现身?
其二,咸阳乃御史府下流民刑狱管束之重地,何以有人能潜藏七个月,不为各地狱掾所知?
其三,中阪繁华之地,刺客说刺便刺,说走就走,御史府岂有作为?咸阳秩序是否败坏?
其四,那柄匕首,赵卫氏忠勇侯迟,直指向大秦雍州雁门郡郡守卫迟。他正好是赵人,还是御史大夫严骏的亲信。
诸多疑图纷纷扰扰,其中大半与御史有关。
这让知情人士不得不怀疑,若不是正好有个廷尉寺的官史出现在现场,这件刺案会不会被御史府悄悄掩起来,当作一件再普通不过的贼杀来处置。
正如御史府案卷的那个名字一般……
小朝会上,廷尉黄冲厌嫌地看着严骏,向二世皇帝扶苏正肃谏言。
“禀陛下,从雍律行法思,我朝司法与旧秦司法概不相同,廷尉制法度,细律文,而刑狱之事皆付御史府。然此刺案中,刑狱上下……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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