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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功成

为了等郑氏制作农具,贺礼和胡狗只得又在荥阳城待了两天,这两天,贺礼也没干什么,就是领着胡狗出去吃好吃的,兑现他请胡狗吃肉喝酒的前言。

要说贺礼卖给郑氏的是什么农具,其实挺小众的,是一种叫做麦绰子的割麦工具,起源于宋元之间,直到现代社会了,河南一带依旧有人在使用,是久经考验的经典农具。

贺礼一城市长大的孩子,为什么会会知道呢?

做业务的人中间流传着一句话,你永远不知道你下一个客户爸爸有什么变态要求和爱好。

他以前有个做农产品的大客户,独家爱好就是种地,一年四季都给自己留一块田,亲自播种耕种,亲自收获。只是苦了他们这些要打交道的,遇到播种的季节,只得不远万里的跑去田里找人。

贺礼某次去田里找人的时候,正值收麦,客户使用的就是麦绰子。贺礼跟那位大客户处得极好,他是城市长大的小孩儿,没见过这种东西,好奇之下,亲自试过、学过,较之机械自然是比不了的,但比镰刀好用,效率更快,就是需要技巧。

若说这个麦……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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