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自己宣称,但我是「反对恋爱者」。
恋爱这种东西只是一场骗局。
它是一种热病。
如果在大庭广众下看到调情的情侣,任谁都会觉得「很讨人厌」吧?都会想要他们「闪远一点」吧?这才是恋爱的真面目:因为脑内啡之类的大量分泌,让人陷入失去羞耻心的状态。如果别人要谈恋爱,我觉得「随他们开心就好」,至于自己可不行,就算不是在大庭广众下,我也不想做那种丢人的事。
——为什么?要是我将上述想法说出口,别人应该会笑着这样回答吧:
「你是在逞强吧?」
「这是你不受欢迎的借口吗?」
哼。
说我不受欢迎?
才没那回事。
也有人向我告白过。
那是我在若叶幼稚园中班的时候!
……算了,好汉不提当年勇。
这个道理我当然也懂。就像三流大学生说「学历哪有什么关系」一样不成体统,没有情人的时间=年龄的我这样说,也只会被当成偏见。
所以我不曾对任何人说。
可是这是我的真心话。
原因来自我的双亲。
小学时,我经常听父母谈起他们邂逅并相爱的爱情故事,就……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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