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按照正常的离婚方式那么势必要放弃一个孩子,留下一个孩子。也就是说夫妻俩个人各自抚养一个孩子,这大概是法官或者律师们都建议凌霄做的事情,夫妻双方皆大欢喜。

但凌霄不打算这么做,因为从原主的记忆中看出来章啸天越来越忙,一年到头基本上都是长期在外。近一年来两个孩子见到自己亲爸的机会很少,一年也就是十多天见到的时光,大家还要吃饭睡觉,这么一计算的话,就知道根本就没有多长时间的相处。

那么凌霄盘算了一下,要是把一个孩子交给他,就等于把孩子交给专职保姆,,说句不客气的话,她不怎么太信任保姆。

这年头的家政公司在用人时根本就没有调查过对方的情况,保姆偷了东西后被雇主发现直接解除雇佣关系,过后那个保姆再一次被家政公司介绍去了另一家,该位保姆死性不改偷窃雇主家的东西,后来为了预防被雇主发现,就干脆放了一把火,导致女主人和孩子们全都被烧死的例子。

还有一位保姆是专门雇来照顾老人的,结果照顾没有满一个月,老……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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