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软的床褥深深的快把时离整个人都淹没进去了。
之前一直睡在灶台的黑灰旁边倒是没有感觉感觉,但是现在重新躺回来自己的床上,忽然就感觉自己的床铺简直就是天堂一般的存在,温暖、柔软,带着舒服的绒毛。
还有……扑鼻而来的,属于特曼斯独有的身上的那种气息,叫人一时间仿佛感觉自己是在特曼斯的怀抱里一样,叫时离这一下莫名其妙的觉得有点耳朵发热。
翻身又滚进去了被窝里,明明把人都已经喊走了,怎么自己这一会反而就莫名其妙的想起来这个人来了。
叹了口气,洗漱完也的确是累了,睡到了第二天中午才算是迷迷糊糊的睁开眼,这时候外面的动静都已经快要闹翻天了。
鞭炮声响的不停,听的时离都觉得头疼,慢吞吞的醒过来,推开窗户,就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了。
洛斯塔比想象中要聪明一些,哦不,要聪明许多呢,行动速度飞快,已经一个个的排查,开始挨家挨户的找能够穿上水晶鞋的姑娘了。
“听说只要能够穿上水晶鞋,就是王子殿下要找的未婚妻啊!好……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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