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并须离职,称丁忧。
这源于汉代,在汉末丁忧去官很通行,非但是父母三年之丧要丁忧,就是兄弟姊妹期功服之丧也要丁忧。陶渊明诗有说及奔妹丧的,潘安仁《悼亡诗》也有说及奔丧的,可见丁忧之风在那是很盛,唐时此风渐息,宋代,由太常礼院掌其事,凡官员有父母丧,须报请解官,承重孙如父已先亡,也须解官,服满后起复。
西汉时规定在朝廷供职人员丁忧(离职)三年,至东汉时,丁忧制度已盛行,此后历代均有规定,且品官丁忧,若匿而不报,一经查出,将受到惩处。
但朝廷根据需要,不许在职官员丁忧守制,称夺情,或有的守制未满,而应朝廷之召出来应职者,称起复。到明代把它定在律令,除了父母丧不必去官。
韩爌作为当朝阁臣,文坛领袖,道德文章,为仕林标杆,身负天下之名,如果让人知道母亲去世,不回乡丁忧,只怕会是天下群情激愤,难挡天下人悠悠之口。
做官的父母死……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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