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唐森早早地起来了。
他先锻炼了两个小时,出了足够的汗水之后,接着补充了食物和水分,穿戴整齐,趁着阳光刚刚升起不久,他准备出门赶路,要趁白天的时间,尽可能地走足够远的路。
他没奢望一天就能走80公里,以他现在的体力,完全能轻松做到,但那不现实,光是要避开城市里横行的丧尸,就要绞尽脑汁、费心费力。
他的计划是,一天走1到5公里左右,甚至如果遭遇意外情况,可能还必须停留下来,所以他最坏的打算,在两个月内走到那个人类聚居区就是成功。
摩托车头盔、乌龟战甲、平底锅护心镜、生命1号战斧、水壶以及昨天挖的树根,一身臃肿但还不算累赘,同时他换下了那条花里胡哨的秋裤,穿上了一直没舍得穿的从某个名牌店里带出来的牛仔裤,毕竟可能会遇到别的活人,辣眼睛的秋裤还是算了,同时牛仔裤的口袋里也可以装一些能用得上的小玩意。
趁着艳阳高照,唐森开始赶路。
和以前出去找食物一样,他都走得很小心,尽量不发出声音,也从不去踩……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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