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粟想到了王安石和司马光的狗斗,自然想到了更多的事情。
这两个人,的确在政见和脾气上都有着很多的不同。
当时发生了一起《登州阿云案》。
这家事情别说结尾了,就连开头都投着不可思议。
大宋治平四年(1067)的夏天,山东登州一个叫阿云的女子,在为母服丧期间被许配给韦阿大。
重大疑点出现,付丧期间,嫁给韦阿大。
史书上只记载了是在服丧期间被许配,至于是谁做主的,史书确没有记载。
可阿云嫌弃韦阿大长得太丑,嫌弃得入骨三分,所以在新婚之夜,完成了不可描述的事情后,阿云趁着韦阿大熟睡之际,拿刀准备杀死韦阿大。
哪怕韦阿大有一副魔鬼五官,也不至于招来这样的无妄之灾。
阿云毕竟不是专业杀手,没有参加过系统的杀人培训,自然做得毛手毛脚。
韦阿大在熟睡之中居然被砍中了好多刀,耗子没有丢掉性命,只丢掉一根手指。
没有专业水准,自然当即就被官府给收监了。
堂审之下,阿云自知已经难以幸免,便主动交代了事实。
杀死韦阿大就是不愿意跟……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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