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辈子的中土人来说,提起加尔各答这个名字,可能没什么印象,或许专门学地理或历史的能够一口答出这是个印度的城市,普通人估计连听都很少听过。
但是对于英国人来说,提起加尔各答,那都会一脸骄傲,或者在心里感觉到荣耀,因为印度曾经是他们大英帝国王冠上最闪耀的明珠,而加尔各答,当年就一度作为印度殖民时期的首都长达一百四十年之久,当时堪称印度次大陆最繁华的都市。
相比之下,后来的印度首都新德里和第一大城市孟买,在那个时期跟加尔各答都没法比。
即使在一九一一年,印度殖民总督已经为了分割印度和孟加拉,将首都从加尔各答迁往新德里,但是这里依旧有着其它城市无法比你的根基和繁华。
约翰告别军舰上已经混的比较熟的军官,带着哈奇斯七个追随者从加尔各答上岸。
之所以选择加尔各答上岸,是因为作为与隔壁孟加拉“一墙之隔”的孟加拉湾最大城市,占据了恒河口和孟加拉湾最大港口的地理优势,从加尔各答前往尼泊尔,只需要坐船北……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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