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一个好好的理科类大牛你不当,偏偏跑去当代理律师,而且还是在明知道还有2天就要开庭的情况下。
还有,洛克菲勒家族也是脑子有病。
世界上有那么多律师你不早,你偏偏找一个对法律一窍不通的人当代理律师。
这算什么?
投降输一半?
还是说,约翰·洛克菲勒觉得,秦洛能够在两天内将米国的所有律法掌握的滚瓜烂熟?
法律和数学、物理等一些理工科学科不同。
他讲究的是积淀。
他需要大量的时间去掌握。
一个法学生,想要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平均需要3年时间。
可是秦洛呢?
他只有两天!
两天你能指望秦洛干嘛?
或许一本法律书都还没看完呢。
斯内德不是看不起秦洛,他知道秦洛是天才,但是有句话说的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纵然秦洛在天才那也一样。
“没错。”秦洛点点头,肯定了斯内德的疑问。
斯内德:“!@#¥%……”
虽然心中早已经有所猜测,但是当秦洛亲口承认的时候,他喉咙就像是被什么堵住似的,大张着嘴巴久久说不出话来。
“秦教授,据我所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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