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在某一个地方,有一位非常不卖座的歌手。
不过,歌手却对此充满了疑惑,不卖座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高傲的歌手认为,自己的歌可不是拿来卖的,凡事都以能否赚得到钱来评价的话,这种精神也太贫困了吧。
唱歌一是门艺术,是追求艺术和美,所表现出来的东西。美,本来就是一样超越个人利益、兴趣,让人们感动的东西,哦不,那份感动本身就应该称作美。
正因为听了歌手的歌而感动,并感受到了美,所以才会有人提议组建一个乐队,也才会有人赞助举办了演奏会。这之后,就必定会有金钱收益。每当歌手被追捧成前途无量的人才,他就会扭扭头,觉得这不对劲啊,金钱什么的,根本无所谓啊。只要能够唱出让人们全身颤抖的歌,感受到灵魂与听众们相连在一起,歌手觉得就足够了。这感觉是真的,比和女人做那种事,还要舒服许多。从没体验过的人可能无法想象吧,这感觉真是爽到极致。
歌手自己作曲,自己唱,俘获了听众们的心,在某片地区,拥有著非常多……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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