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秦笛和晏雪偷偷做了好事,但是不知何故,三位女歌手所签的协议,还是被处心积虑的记者挖走了,而且竟然被刊登在报纸上。
“试看歌手卖身契!二十三岁不许嫁!”
这题目很吸引眼球!因为此时的年轻女子,大都在十七八岁出嫁,拖到23岁算是老姑娘。
再加上记者存了别样的心思,故意讽刺挖苦秦大少,所以只刊载协议的后半段,没有提及签协议的好处,所以报纸一出来,顿时引起人们的热议!
“哈哈!秦大少真不是东西!管天管地,还管人家婚丧嫁娶!他以为自己是天老爷呢?”
“这样的狗屁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怎么没有法律效力?前不久,阮玲玉不就输了100万?”
“我觉得不可思议,这样的协议,怎么会有人愿意签呢?”
“这叫霸王条款,你知道不?秦大少掌控百代公司,店大欺客,爱签不签!”
“魔都不是有三大唱片公司吗?百代,胜利,大中华,后面两家公司的协议是啥样的?”
“嘿嘿,说是三大唱片公司,其实百代公司一家独大,占据了60%的市场份额!……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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