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父走后,叶锦红进来,犹豫了一会儿才道:“爹,您真同意将大姐许给陈家做妾?”
叶常顺道:“她总不能就这么在宗祠里关一辈子。她那个性子,关久了迟早得闹出事儿来,还不如将她放出来。她有了归宿,以后日子怎么过,就是她自己的事儿。好歹是嫁出去了,如果陈义真能有出息,她名声也不至于太难听,对你和鸿青的影响也会降到最低。”
他是对大女儿失望透顶,不指望她能帮到家里,只希望别拖累其他几个孩子就行。
杨氏没有吭声。
叶常顺又继续道:“我看陈家那小子对她倒的确是有情,容丫头又跟她关系好,她去了陈家,只要别再继续作,日子应该不会太难过。”
给人做妾,好歹是嫁出去了,总比老死在家强。
骨气这种东西,也是要分情况的。
多少穷苦人家,日子过不下去了,把女儿卖给富人家做丫鬟做妾,旁人还有羡慕的呢。
陈家算不得什么了不起的人家,可叶锦芝自己就一团糟。说得难听点,能有人要就不错了,还有什么资格挑三拣四?
打定了主意,叶常顺中午……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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