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类三年的春天是彻底的来了。
李斯文在昆仑净土前后不过待了三天,等他回到黑山城,踏足到天府平原的那一刻,就像是从阴暗的,发霉的地洞里钻出来,突然见到了明媚的阳光那样,整个人,整个灵魂都在被青葱似的山岗,满是鲜花的草原给治愈着。
那怕不小心深吸一口气,都似乎要被那旺盛的生机给撞个满怀,而且还是软玉温香的那种。
在这一刻,李斯文承认他就是个俗人。
是啊,人生在世,哪来那么多的清高二字?
能有一个安定的,不是那么苛刻的大环境,不用担心战乱,不用担心随时会横死,能有几十亩田,一座小院,草屋三间,有一个不算那么漂亮,但也不必太丑,可以很蛮横,但至少会过日子的老婆,再生几个娃娃,这一辈子还图什么呢?
看看身边的云娘,好几次他都想说咱们要个娃吧,不过最终还是在理智的拉扯下变成了这田野里的风。
不是他惧怕什么流言蜚语,他李败类行事,可不在乎这个,就算曾经是个老女人又如何?在这个该死的世界你倒是给我找一个完美……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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