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死了!
甚至死得有些不明不白,被一块飞砖砸中了后脑勺,人直接倒在地上,然后就一命鸣呼了。
抗粮,那是会死人的。
对此,习惯抗粮的江南百姓,早就知道如何处理了,甚至还不等官府追究,就有一位年过七十的老人出动到官府投案,称是他扔的砖石。
按大明律,对这样的高龄老人,除非了谋逆大罪,其它的罪名都可以收赎,就是拿钱赎罪。
换句话来说,那怕就是抗粮时百姓失手打死了官吏。只要推出几个高龄老人顶罪,就能出钱免罪。对此,江南士绅百姓,早就习以为常,甚至煽动的士绅都准备好了一百两银子准备为其赎罪——按大明律斩罪情轻者,赎钞八千贯。折成银子也就几十两而已!至于其它的银子,那是给状师的。
瞧吧,这就是抗粮的代价。违法的代价太小的时候,所谓的法律也就成了摆设。
江宁县衙,里里外外围了数层百姓。
一个四十几许的状师,站在县衙大堂,递状道:
“县尊,许公虽飞石致衙门吏员身死,但许公已经年过七十,按律可以钞赎罪,请县尊准……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
铅笔小说 23q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