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新大陆的潮头,美利坚的心脏。
1524年,效忠法国的意大利人乔瓦尼达韦拉扎诺乘着太子妃号进入了纽约港区,宣布此地为法兰西所有,并将之命名为新昂古莱姆。
然而或许是当时的法国尚不能察觉北美大陆的富饶,他们并没有真正向纽约地区组织殖民。
各国的商旅南来北往,这里渐渐变成了北美大陆重要的自由贸易港之一。
1602年,荷兰派遣亨利哈德逊前往北美找寻财富。
哈德逊在1609年抵达纽约湾并沿着河流北上,又在隔年带着北美的土产和毛皮回到荷兰。
丰厚的回报让许多荷兰商人对这片拥有丰富资源的土地产生高度的兴趣,他们开始在纽约定居,还把她称作“新尼德兰”。
1624年,荷兰人在加弗纳斯岛建立皮草贸易点。
1625年,阿姆斯特在曼哈顿岛上开始兴建。
1626年,荷兰殖民总督彼得米纽特用比白菜还低的价格从当地土著勒纳佩人手中买下了整座曼哈顿岛,并在阿姆斯特建立了贸易站。
不久以后,300名荷兰人正式在曼哈顿建立城镇,命名为“新阿姆斯特丹”……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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