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王安石的保甲法选募条件,但凡成为保长、大保长、都保长的,基本上都是当地豪强、浪荡子,因为能入保丁的,无不是家中最为强壮之人,能成为保长、大保长的,也一定是当地最强的,甭管他是地痞或豪强,只要够强就可以成为保长、大保长。
十家一保,五十家一大保……把所有人编入兵卒一列,一家之中最强壮者为保丁,次强者为附丁,如此之下,保甲军、义勇军、民兵在一州一县闹事,做了不法之事,谁敢炸刺?找死不成?
因募兵耗费颇大,王安石改革,改募兵为保甲。
因朝廷节省,保甲、义勇、民兵而生活困顿,继而屡屡做了不法之事。
解决不了半农半兵性质兵卒生计,无论朝廷遣派了多少提举、制置使都是无解,更何况他们也根本不想解决,正因如此,司马光才极力反对保甲法。
司马光元祐党人倒台后,保甲、义勇军、民兵也还依然存在,而制置使陈建所督管的正是这些半农半兵性质军卒,通判刘越不开口还罢,一开口后,一干官吏这才想到其中的凶险,万一这些……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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