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

联邦的法律是一个很神奇的存在,它可以是收割韭菜的镰刀,也能是弑神的长枪。

根据联邦《儿童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必须有监护人。

如果没有监护人,那么联邦政府将会指派监护人。

说起来很复杂,简单一点来说,就是如果一个孩子没有父母和其他亲人,那么他就肯定会被送去孤儿院,福利院。

孤儿院,福利院这些机构就获得了临时的监护人权力。

这也是社会上童工泛滥的原因之一,孤儿院,福利院,让这些孩子去工作是联邦授予他们临时监护人的权力。

当然,得超过十岁。

可如果这个儿童不愿意在孤儿院里,福利院里生活,不断尝试逃跑,联邦政府就会直接给他们找个愿意收养他们的家庭。

无论如何,必须有监护人。

现在菲琳女皇在联邦,就要遵守联邦的法律——这实际上是有弹性的。

如果把菲琳女皇看做是“外交人员”,那么她自然拥有一定程度上的本地法律豁免权。

可如果只是把她当做是逃难来到联邦,身份有些特殊的“普通女孩”,那么她就必须遵守联邦的……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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