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钱我要干嘛呢,是要跟经纪公司打官司退出娱乐圈还是接着投资呢,让钱滚钱,滚出更多的钱呢?
自由,还是金钱?
金钱,还是自由?
乔曼凡的心中又两头野兽正在拉扯,到底先做哪一件事呢?
算了吧,还是先跟经纪公司解除关系,不然自己手中这点钱都保不住,说不定经纪公司要自己的手中抢钱。
比如这一次,这些钱是自己投资的,但是乔曼凡和公司签约了,那么按照合同来,公司也会分钱的,而且会分走九成。
就问恐不恐怖呢?
于是乔曼凡以飞快的速度联系了东方集团的律师,让律师帮忙自己周旋,哪怕是上法庭也要跟那个经纪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这样的商业合同恰好是东方集团律师比较擅长的,他们的动作很快,几乎在第一时间就通知了乔曼凡的经纪公司。
所有的事情都是律师在忙活,之后的事情几乎麻烦不到乔曼凡,什么商榷和拉扯都是律师干的事情。
乔曼凡感叹,有钱人的生活真的好呀,只要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就有大把人替自己解决问题。
反正乔曼凡只要一个要求……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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