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告使用传票(包含电子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虽然不管王淑芳出不出现,郭导都会把责任推给对方,她不出庭,他会更好的操作。
作为老油条,当初他怎么会把把柄留给王淑芳?
匕首虽然是他的,但匕首上根本没有他的指纹,
而且他心腹打包好的匕首交给王淑芳的助理,是她助理送到酒店,王淑芳亲自出去拿的。
当初他就有留意到通道监控,是拍不到客房得里面的,
陈汉文当初拿着玩具匕首倒下时,大家都已经在房间里面了。
最关键的是,王淑芳受伤报警的时间段,他已经离开了酒店,不在现场了。
还有法院给他的传票并没说他打伤陈汉文,也就是陈汉文并没记起他是被他砸晕的,
也就是说陈汉文以为自己是醉酒抓奸,晕过去,然后被陷害的。
所以只要王淑芳闭嘴,那么这一切与他无关,
陈汉文买玩具匕首抓奸,现场晕倒,他郭某人见奸情败露,趁机离开了现场。
后续陈汉文是被……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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