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公公想要剿匪的意愿,无疑是很好的。
只是。
意愿是一回事,现实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纵然丁公公与之以前的镇守相比,能量很大,锋锐也很足,更是有着不弱的‘圣眷’,无论是京营,山东,青州,包括莱芜、沂源周边的地方上,都是纠结起了一帮人手。
可说白了……
剿匪这种事情,那肯定不是捕快的主要责任,而是‘军兵’!
虽说国朝此时,‘军’和‘兵’并不是一回事。
‘军’指的是那些苦哈哈、穷军户,兵才是打仗的主力,各地各种途径招募的战兵。
但这玩意儿与他李春来此时关系并不大。
他只需把握住他能把握住的东西便是足够了。
换言之,此次剿匪,先不论何时何地,李春来他们这些捕快,都是干杂活的杂役!
纵然一定会被当枪使,乃至是当炮灰,却是并非没有拒绝的权利。
这是大义方面。
另一方面,也是更为核心的,便是去哪里剿匪!
若是出了沂源,调去博山乃至是临淄、蒙山山区,那,显然就超脱了李春来的职责范围。
而若是在沂源境内,包括李春来的老家……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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