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看星星,在夜晚,学校的屋顶上。
这句话包含了两个文法上的错误,你们觉得是什么?
第一个非常简单,就是最基本的时态问题──不是『喜欢』,而是『曾经喜欢』。
接下来也会是这样。
明天是十月十日,一旦我的十四岁生日来临,像这样抬头观望夜空的情景,就绝对不会再出现了。
今天,是我最后一个在这里看星星的夜晚。
至于另外一个错误,在这里比较难看出来──话虽如此,这个错误其实是只有我才明白的错误。只有我,才知道这个谬误。
但是我又好奇,它到底会变成怎么样呢。
这个只有我才了解的错误,与其说它本身有问题,倒不如说单纯是我搞错了也不一定。
第十年了,我一直让这个错误持续著。
我带著确信,犯下失误;再带著自负,走向失败。
这可笑的短剧,终究也落幕了。
游手好闲就到国中二年级为止。
这是我跟「父母」的约定。就算我放大这个约定,解释成二年级「后」停止,因此成功坚持到十四岁。可惜这垂死挣扎最后还是徒劳无功。
徒劳无功的努力,……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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