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层面的人身依附关系,王角在杀龙港,也是见识过的。
在山北的水稻种植区,大农场主或者说大地主,他们手中的土地,是要租出去的。
按照正常人的思路,或者说下意识的反应,便会认为,租用大地主手中耕地的人,应该就是贫农、雇农。
然而事实恰恰相反。
大地主、大农场手中的耕地,其实主要租给富农。
富农在杀龙港辖内的市镇之中,一般是有住房的,租用大地主的富余耕地,是他们的工作、事业、生意。
然后维系着大农场主、多个富农之间的纽带,一般都是姻亲家族关系。
五服,这样的传统家族远近亲疏的名词,就是重点。
也就是说,能够租用大地主大农场手中土地的人,跟大地主大农场主本身,并没有出五服。
而数量最广大,生活最艰辛的贫农、雇农,往往就是租用一些“下田”,他们要付出很多的劳力,才能改造土地。
比如说开挖沟渠,方便灌溉和排涝,筛选土地中的石头,让土壤更松软,等等等等。
在这个基础之上,粮食年收益中的一半,基本就是“租子”。
或……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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