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四年十二月五日,两宫皇太后谕礼部曰:今选得锦衣卫指挥使庄允长长女为皇后,大婚有期。行何礼仪?该部会同翰林院定议以闻。
礼部接到谕旨转钦天监,随即钦天监奏择大婚吉期,宜用十二月。因此际已是十二月,礼部奏言宜以万历五年十二月为大婚吉期。
朱翊钧揽奏大怒,批答道:“此前大统历之制,多有荒诞不经之处,朕已加以申饬!更前者,平台召对之日该监不管国事如稠,择期随意半年。今更以大婚之期仅十二月相宜,焉有是理?择期另报!”
皇帝在奏章中欲加罪钦天监,司礼监掌印张宏和内廷行走大臣陈矩都不敢怠慢。因皇帝在自己婚期上发言不合礼制,恐为后世所笑,又急报慈圣太后。
慈圣太后哭笑不得,只好下口谕到内阁,说如此如此。张居正被“内阁总理大臣”的名头正吊的虚火上升,对礼部和钦天监也是一肚子意见。
于是,次日辅臣张居正等奏:“圣母皇太后言,祖宗列圣婚期多在十六岁。今皇上龄方十五,中宫亦止十四。若侍来年十二月则已过选婚之……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
铅笔小说 23q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