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你认为我们不去金矿场是明智的抉择。”李福寿转动着手里的茶杯,目光看向对方。
肥佬春笑的像弥勒佛一样,春风拂面;“哈哈哈……李公子乃人中之杰,卓尔不群,岂不闻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恐怕心中早有定计,又何须我多此一举,再怎么说这里也是鬼佬的地盘,而且是向来蛮横的英国佬,纵然不公我们也只能生受着。”
“梁园虽好,终非故乡。”形势远比想象的恶劣,李福寿不免长叹一声。
“虽然危险,但是这鬼佬的地盘却充满了无限的机会,凭借李公子这一身惊才绝艳的本领,脱颖而出也仅在旬月之间罢了。”
“呵呵……多谢抬爱,在下愧受了。”
李福寿淡淡的一笑,心中暗惊肥佬春的敏锐观察力。
这个年代,客栈老板讲究的是迎四海宾朋,坐观五湖风云,眼力和见识都是一等一的。
在肥佬春痴肥的体型下,却有一个细腻如发的心思,能够比大多数华人淘金者看得更透彻,殊为难得。
一番寒暄过后,话入正题。
李福寿并不隐瞒在唐人街开个饭店立足的……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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