仆从军这种东西,忠诚度当然是有限的。
毛利虽然和大明做生意赚了一些钱,但他能拿出的肉骨头远不不如大明的香,手里握着的大棒子,也远不如大明的粗大。
这么说吧,养狗这件事不是谁都能养的。
小娘们养大狗,大概率是要翻车的。
所以,在大明调教下还算老实的白奴们,在长州吃了将近一年咸鱼萝卜饭后,终于反水了。
“好个法兰西,他妈真不错。
幕府能认爹,俺也加一伙。
摆酒富士山,高唱马赛歌。
满城三色旗,毛利胆吓破!”
看着麦肯留下的反诗,毛利敬亲双手都在颤抖。
一半是吓的,一半是气的。
大逆不道,大逆不道啊!
这该死的白奴反水也就罢了,居然还敢抄万岁爷的诗!
万岁爷的诗,也是你配抄的?
毛利敬亲清清楚楚地记得,这首诗明明是《大明时报》上雷打不动每期一首的御诗之一,是万岁爷拳打林肯后留下羞辱美国人的诗《游总统府》!
没想到他居然用来羞辱自己了!
这家伙不敢辱骂武德充沛,穿林北腿(洞穿林肯的脑袋)的万岁爷,只敢辱骂我这个大病初……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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