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在李长亨说出同股同权的提议后,并不担心自己的股份会忽然减少。
而且有6年的经营、调整期,好像也不用担心对公司的管理。
“我们商量的都得写入合同里。”
“没问题。”
李长亨巴不得罗伯特一直呆在这家公司,因为这家伙除了和摩尔,不知道如何想的,居然想进入电子手表行业外,就没出过重大经营过错。
甚至可以说,英特尔在80年代之前,就在他手上发展起来的。
然后接任者是摩尔,再安迪。
而且这三个科学家出生的商人,在经营上都有各自的优点,绝对能被称呼为行业佼佼者。
所以李长亨搞出这么多,之后还会让律师搞出更多限制。
无非就是防备着三个聪明人,利用超过51%的股份,把他完全排除在公司任何事物之外。
至于买下超过51%的股份,这事他想都没想过,就认为罗伯特三人是不可能答应的。
毕竟这等于公司才成立不到两年,就拱手让给别人。
当初罗伯特可是仙童的创始人之一,而且还是CEO,就因为公司内部纷争太多,无法按照自己的想法管理公司,而从……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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