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签订了3个月内,订购10万台电磁炉的合同后,李长亨为格罗夫纳举办了一场规模不算小的酒会。
而3.2英镑一台的价格,加上运货到纽约的合同,让格罗夫纳等于只赚了点人工费而已。
要不是数量不算太多,合同上又注明了,这批电磁炉不能在实体店销售,也不能转让给第三方,更不能在欧州大陆销售。
即便李长亨掌握了电子产品公司40%的股份,格罗夫纳也绝不会同意这价格。
以此时的汇率来算,3.2英镑差不多也就8美金。
这价格比起市面上的电磁炉,直接少了3.4倍。
而李长亨则决定只卖10美金一台,赚不到钱,目的也只是利用销量,来刺激米国各大生产厂商。
从他们手里拿到更低的出厂价格,毕竟此时的米国正处于经济衰退期。
普通人手里的钱变少了,厂家也比以往更难卖货,有了一个能挽救他们的厂子的途径。
一些快破产的产商,哪有心思去管未来被李长亨拿住了销售渠道,会被李长亨制约的难题。
真到了那个时候,也得先盘活厂子,再和李长亨谈判。
至于电视购物发展……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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