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既然外人都能看到巨大利益,伦道尔-赫斯特当然更清楚电视销售公司的前景。
再说,此时即便他不愿意,其他股东也不会答应。
赫斯特65亿估值、联美12亿、电视销售集团25亿、公共广播10亿,总金额112亿美金的合并案,很快就出现在米国电信审核委员会的案头。
这新闻爆出来后,瞬间成了76年米国最大的、最轰动的合并案。
同时媒体的注意力,也从理查德-威尔顿的案子中转移开。
而李长亨的目的既然达到了,当然也不会再拿理查德当武器,去攻击扭约时报。
此时他的目光,全放在合并案上。
纸媒加影视制作加播出渠道,再加新型销售模式,不仅打通了上下渠道,还有了及其可观的盈利来源。
可以说,这家新公司只要成立,就是全米国最大、也最赚钱的媒体集团。
而李长亨很可能获得新公司37.35%的股份,又被各大媒体称为传媒领域的新国王。
合并案的申请一提交给审核委员会,李长亨明显感觉到自己成了众矢之的。
不仅想见自己的人变多,媒体和电视上谈论自己的新闻也变……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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