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回忆了一下,这个小镇也太小了点,除了那个警长还算“勇猛”,其他没有任何出奇之处。
英语里,北京的英文是“beijing”,但实际上,这个拼写的出现并没有多少年。肯定不会比汉语拼音出现的更早。
汤姆在19世纪生活这么多年,这个时代北京的拼写与读音当然一清二楚。
美国的地名很多是相当滑稽的,基本上,欧洲有的地名,或者世界上有的地名,都会拿来用一下。
比如到达“北京”之前,他们还路过了“哈瓦那”,而继续往芝加哥方向,还有个“渥太华”。
没有文化底蕴的国家,就是这么没谱。地名与文字,是一个文明厚重的承载。但美国没有。
无需多言,举例说明,比如~邯郸。
中国人看到邯郸两个字,只会觉得一种历史深邃扑面而来,意深不可测,甚至立刻想到各种相关的词汇与故事。当然,文盲半文盲除外。
美国人还有个毛病,一个好名字,就会重复使用。据说每个州都有两个以上的地方叫做“斯普林菲尔德”,即~春天的田野。
翻译成汉语,没有比“春田”更……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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