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原本说好的事情为啥临时掉链子?
爱德华发现附件中的说明非常有趣,在三国四方会谈中,联邦法院的弗兰克尔法官表现的非常随性-毕竟他只负责审理养老院厨房有蟑螂问题,四个月的刑期绝对是顶格了。
问题是州法院要判行贿罪也只有四个月,顿时压力都到了利亚德法官的头上。
他一开始就明确表示“不会用法律去做交易!”
海因斯多次劝说无果后,所罗门亲自出马。
利亚德这次改变了观点,不再激烈的反对以联邦最高法院同意的庭外认罪协议方式来解决,但他依然有自己的立场,“如果同时宣布,那么我这里会承受巨大的压力,有鉴于此,我部分同意这份协议,前提是,联邦法院的弗兰克尔法官先宣读判决书,再他宣读完之后,我才宣读。”
所罗门和海因斯觉得这也未尝不可,虽然“同时”这个必要形式被打破了。
但实质没有受到任何损失,判决依然有效,而且通常也没人会对“非同时”这种技术问题来发难,伯格曼自己都认罪了,谁还会来管这种细节的技术性问题。
随……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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