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四个人又围在桌子上吃饭。
一道不放酱油,纯靠炒糖色的红烧肉作为主菜,让三个家伙吃得都不愿意说话。
或者说恨不得每人有两张嘴,一张用来吃,另一张……还是用来吃……
爱德华倒是无所谓,一边喝着啤酒,心里嘀咕“这年头没法给你传授教员的屠龙术,也只能用毛氏红烧肉来征服尔等的肠胃了”
一口肉一口酒,再看看电视新闻,小日子过得滋润,他正琢磨一会儿酒足饭饱后,是不是找梅根去消消食,还是找艾丽西亚去谈谈人生和理想……
“嘿,嘿,嘿”他叫了起来“汉森,该死的别吃了,给我留点,快看,快看,你的活儿来了……嘿嘿,嘿嘿,我没骗你,快看!”
三人顿时齐刷刷放下筷子。
是的,一个黑大个,两个白皮,三人把筷子使得炉火纯青,如果给个银筷子绝对能夹起鸽蛋的那种。
是的,这都归功于爱德华-厨房与餐厅的暴君。
拥有绝对的权威,任何敢于反抗的人都将会遭到无情而残忍的痛击。
他坚持一个观点,吃中餐必须用筷子。
否则就是不贞洁的异端,对于……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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