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与私,爱德华都无法坐视这种情况继续发展下去。
首先,他通过各种方式和拉里·帕里较量,甚至不惜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和汗流浃背战战兢兢字斟句酌的首席大法官讨论了半天“引诱狗熊上钩的游戏”,实际上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才是那只很可能被引诱上钩的狗熊。
努力得到了回报,由于他在本案中的出色,甚至可以说是完美的表现,不但让哈里·雷姆斯脱罪,也为《深喉》的公开放映大开方便之门,这个孟菲斯诉哈里·雷姆斯这个案子已经成为了经典案例,是每个宪法方向的律师所必须仔细研读的。
不管是诸如《哈佛法学评论》之类的专业法学期刊还是《花花公子》《纽约客》等时髦读物,都早早的把1971年度司法人物,年度司法案例等桂冠送到他的脑门上,丝毫不顾此时距离1972年还有至少一个季度。
当然《好色客》也凑了热闹,拉里·帕里提前预定了年度傻叉,然后随着他神风似的突防拉里·弗林特的办公室,后者专门在一期《好色客》上刊登了勘误启示-在一大圈……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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