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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二章 圣武天王李自成

何为继统?承继法统。

何为继嗣?父死子替。

两者表面是一件事,但内中学问却大了。

继统者,未必要奉被继者为祖宗;继嗣者,你要不认祖宗,那是要被天下人唾骂的。

虽然受了老岳父遗产太多好处,但怎么说陆四也是创业之君,要不是他把江淮分公司做大做强,具有一定流动资金,形成地方垄断,身为集团老总的老岳父能在公司即将破产时,为了挽救公司把闺女许给一个外挂的分公司经理么?

不可能!

说白了,是陆四自己的枪杆子硬。

江山同公司,一个道理。

因此,冯铨说的话在理,监国的江山绝不是继承于李自成,是人家自己一手一拳打下来的。

如此,凭什么要人家继李自成的嗣,连自家老爹都不认了。

诚然,大顺这个国号不改,继嗣更合乎礼制及世人的传统观点,但凡事要讲究实事求是,看待事情也要根据时事的变化和实际情况来断定,怎么就能抱着老观点不放呢。

当年《三朝要典》是冯铨修的,修这书时不可谓不费尽心血,绞尽脑汁,可到了崇祯朝,他冯学士不照样把《……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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