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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章 收入的分成

关莎考虑过让沈俪自己成立公司,然后两家公司合作的问题,但沈俪说她不会管理公司,她对带团队兴趣不大,因其历来的工作性质都比较自由,虽然忙,但都是自己想做的,沈俪认为她独立成立公司后会失去这种自由。

最主要的是,如果沈俪成立公司,那之前视频里的内容是不是还要给关莎的雁子谷公寓补交素材版权费?如果同题材的视频继续拍下去,往后的合作关莎给沈俪广告费,沈俪给关莎版权费,一来一回是不是收入就全部抵消了?

沈俪很清楚,她的业务其实与关莎的生意密不可分,单独成立两家公司会有历史账算不清楚的问题。

“从税收上也不划算。”雁子谷公寓的财务告诉关莎,“如果未来的合作是我们从收入里给沈俪的公司广告费,其实相当于交了两重税,我们的公司收入先交了一层企业所得税,然后沈俪的公司又交了一层,但如果是给员工发工资和佣金提成,这算我们的成本,可以抵税,”

这个财务提醒得没错,想要双方受益最大化,当然是并入一个主体,沈俪继……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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