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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关宇的口中,我知道了一些王文博的事儿,对于此人的评价,就两字,埋汰,如果用四字,就是非常埋汰。
他这人可以说是,混子当中的典型代表人物,混出头比较晚,2000年后才开始渐露头角,245岁之前,啥都干过,比如小偷,在浴池搓澡,讹中学生钱等等等……
他起家跟常人有些不同,别的地方我不知道,但在东北,正经的职业混子,是不屑偷和抢的,因为偷赚不到大钱,且非常招人烦,去亲戚家串门,人家都把值钱的东西收起来,在看守所和监狱,除了强 奸的,小偷是最挨揍的。
当然,你能偷到个蒙娜丽莎的微笑,或者秦始皇的夜壶,那他妈就另当别论了……
至于抢就更不用说了,属于那种饭都混不上的人干的,抢你能抢多少钱,套用王木木的话说就是:“现在他妈,但凡有点身份的人,谁还带现金啊?咋滴还不整张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卡揣着啊!!”
而且抢劫不是按照,涉案金额和赃物价值定罪的,是按照性质定罪的,如果整不好,弄个性质特别恶劣,那就直接就……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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