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伦,好!”激动之余李阳朝王大伦高高地竖起大拇指,点了个赞!
相比之下,王大伦倒是挺淡然的,他甚至惊讶李阳的反应。对于他来说这个角色的难度并不大,其实剥掉宋金明和唐朝阳杀人犯的外衣,他们就是普通的民工,每次作案成功,第一件事就是往家里寄钱,他们对城里人一直怀有莫名的羡慕和敬畏之心。
剧本中有一个场景,两人街上闲逛,挡了人家的轿车,被轿车司机破口大骂,他们只是默默地闪到路的一边,把头缩的更低。
这些跟他上辈子的生活几乎完全一样,他做梦都想能在城里买套房子安个家,为的就是将来让自己的孩子成为城里人。
所以当初他第一次看到剧本的时候就很惊讶,直到李阳告诉他这个剧本的原著作者刘青邦老师早先也是农民出身,也在小煤窑挖过煤,他这才释然。这才对嘛,只有亲身经历过,才能写出如此细致的情节。就好比莫言为什么能写出《红高粱》,就是因为他生长在红高粱的那片土地上。
“大家准备,准备下一条。”李阳大声喊道。
此……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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