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红并非是秋菊打官司,她直接走司法程序。
她很清楚到县,到市都是白跑,要跑也得到省一级。
她也清楚,就是走司法,也未必得通,要是万一走不通,她的原本还在胖小姨子那里。
她在信中写道:“妈,我这样称呼你,也许是最后一次了,我这次是将自己置之度外。
你放心,我会以最大的限度来保护自己,面子对我来说不再重要,这样死要面子活受罪,我受不了。
包裹千万别打开,这是我这几年收集马强的证据。
请您将放到一个最安全的地方,等炜炜回来,她如果有能力,就帮我完成这件事情。我想她有王志豪相助,是一定做得到的。
妈,向叔问声好。
您也要保重。
将信看完,不要给任何人看,包括潘叔。
看完烧掉。
妈,如果运气好,这顺利,我还做你的女儿。
到那时,我恢复红莠的身面对世人。
还有,我舅舅不怎样,算了。
此致,敬礼!
胖小姨看了这么短的信,看了半个多小时。
当她听到有人敲门,才醒过来,将信烧了。又将包裹藏好,才去开门。
“你怎么回事,这么久才开……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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