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嚓两声,余罪把铐子扣在了鼠标腕上,另一端扣着嫌疑人,把两人连到了一起,回头看了眼虎眼眈眈的店员们,他小声说着:“一定把他带回去,说不定他就是把钥匙。”
“走得了吗?”鼠标紧张地道。
“一口咬死,总队的命令。”余罪道。
“我是说那个。”鼠标指指那被糟塌的车,小声道:“不会让咱们赔?
“有什么担心的,反正咱们也赔不起。”余罪道。
嫌疑人候波本来狼狈不堪,听这么无耻的话噗声笑了,气得两人做小动作了,一人踩他一只脚,他呲牙咧嘴地,被余罪和鼠标摁着蹲下了。
“让让……谁在闹事?”一队警员来了,l10标识的,分局的也来了,看样子是个领导,这事不是小事,肖梦琪奔上去,亮着身份,那警员又看余罪和鼠标的证件,看了看,两人相视,有点牙疼了。
严格意义上外勤的抓捕都不是合法的,可在尚无证据,又不可能和有嫌疑的人正常交流的时候,必须采取手段,先抓后办程序的事已经是惯例,可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把人家这地方折腾成这样啊?看着满地狼籍的银漆,那……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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