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目睽睽之下,被他当作炫耀“男人气概”的物件儿一般的女子咬紧了牙关,眼泪越发汹涌。
衡玉听得握紧了十指。
她大概听明白了。
朝廷前不久颁下的《婚聘吉时诏》中,便有为那些家中贫寒错过了婚聘年纪的男人或鳏夫,指配贱籍女子为妻的条例。
因是贱籍,这些女子根本没有选择或拒绝的余地,只能听凭安排。
起初她在京师时听得此条例,便已觉不适,眼下亲眼见了,更意识到弊端过甚。
这些一把年纪没能娶妻的男人,除却身有残疾者,便多半是些懒汉之流,或是品性恶劣,这样的货色养活自己都成问题,究竟何来的资格娶妻?
还有那幅将人娶回来就能随意打杀的姿态——
衡玉强压着内心翻涌的怒意,看着男人道:“你有句话说错了,她既已嫁给了你,便不再是贱籍之身,而是良民。”
这就是朝廷所谓的大赦,依照规矩良贱不可通婚,此番大赦则给予了贱籍女子嫁给良人则可销去贱籍的恩典。
可于眼前的女子而言,这当真是恩典吗?
“就算她沾了老子的光成了良民又如何!”……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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