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良玉看来,像这种扰民类的纠纷案件,出现激情杀人的概率还是有的,但若是存在一群人去蓄谋已久的谋杀扰民者,那就有点敏感过头了。
人性的阴暗面虽然无下限,但要么是单独个体的精神变态,要么就是为了某个巨大的利益因素,你说在这个小区之中突然出现了一群心理极度阴暗的变态,如果不是恰好碰上什么特殊起因的话,基本等同于不可能。
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大大方方的吵上一架,就是舒缓心理压力的最后好办法,又或者像卓兴那样暗中跟踪找黑料,以便当众羞辱跳广场舞的失德人群。
最极端的一种情况,还是像卓兴那样,亲自跑到慧娟的家里面去闹事。
这些选择众多的报复发泄手段,顶天了也就是一起社会治安案件,相对于仅仅只是为了泄私愤的原始目的,这样的性价比完全处在一个正常人的接受范围之内。
可若是说想要蓄谋已久的去谋杀一个人,还是团体性质的,马良玉觉得这不会是一个思维在线的正常人能够干出来的事情。
“马队长,我说的是可能性,在案……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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