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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巡回法庭

烈日炎炎下,所有人都感觉一种从脚底板到脑后跟的凉意。

买卖同罪,都除以流放,其量刑之严,让人侧目。

可以说,这场审判,影响深远。

军中随即蔓延开来,京营各翼议论纷纷。

旋即,大明军报就刊登了这场审判。

标题为:标杆之例,买卖同罪,罪不容恕。

话里话外的意思,就算是买卖一亩地,只要是军田,就得流放琼州府。

鲜明的表达了官方的姿态。

对此,朝廷百官对此沉默。

皇帝倒是颇有兴致,因为这项决议就是由他来推动的。

军法和民法不同。

在封建时代,军法是治理军队的,起到的是震慑的作用,所以必须明示,严惩。

而厚厚的大明律,除了专门研究的官员,普通百姓哪里能知道?

地方官更不可能昭示天下,因为凡事就讲究一个欺瞒作用,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这就是大明公报的作用,让朝廷的法令让普通百姓知晓,能够极大的限制地方的欺瞒。

当然,报纸这东西,讲究一个时机,只有像宋明清这种,科举盛行,读书识字率大起,市井经济起来的时期,才能办。

“……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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