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去秋来,转眼张恒就在这座庄园里待满了三年的时间,而早在一年前他的写作技能就已经成功升到了lv2,和奇幻畅销书女作家相同了。
不得不说,这个庄园的环境实在是太适合练习写作了,毕竟,能和全世界最出色的作者们住在一起的机会可以说是只此一家,绝无仅有。
虽然这些作者们或多或少都有些小毛病,比如海明威的嗜酒如命,比如马克吐温的毒舌,菲茨杰拉德见了女人就晕头转向……但是他们的才华都是无法否认的,而且最主要的是在这座庄园里也没有其他什么事情可做,他们也都乐于解答张恒的各种疑惑,帮他看他新创作的文章。
这天下午,海明威就拿着张恒刚写出来的一篇中篇小说在读,读完后他放下了手里的稿子,皱起了眉头。
“怎么样?”张恒问道。
“技巧方面无可挑剔,我也没什么可教你的了,但是这篇文章我读起来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感情。”一旁的菲茨杰拉德一针见血。
“没错。”海明威点上了一支雪茄,“虽然也有一些流派强调叙事者应该保持客……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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