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隼带了柳轻心给的药,一路策马扬鞭,至第三天晌午,便到了南疆城外。
听柳轻心“交待”,雨嫣遇了危险,需要它去“营救”,嗷呜便一路安稳的,蜷缩在了茶隼身前的羊皮口袋里,任旅途颠簸,也没发半个音儿出来。
它喜欢语嫣,那个会帮它洗澡,给它顺毛,带着它漫山遍野的乱窜,捉野鸡,套野兔,抱着它晒太阳,瞧着它钻被窝,也不生气的有趣姑娘。
为了她,莫说只是受这么点颠簸之苦,便是拼命,它也决不会怂。
“剩下的,就交给你了,嗷呜大爷。”
给马匹解了缰绳,任其在林边吃草,茶隼便将装了嗷呜的袋子,小心地放到了地上,毕恭毕敬的,对那袋子拱了拱手。
狼,是一种聪明异常的动物。
尤其是,像嗷呜这种,毛色银灰的狼。
很久以前,顾落尘也养过一群狼。
狼王,便与嗷呜,长得差不多模样。
从羊皮口袋里走出来,嗷呜抖了抖身上的毛,然后,瞧也不瞧茶隼一眼的,伸长脖子,翘起鼻尖,往空气里闻嗅了起来。
语嫣的味道,已经很浅了。
她应该是,在一两天之……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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