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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继母

窦昭心情复杂。

如果这个突然出现的女人是继母,母亲想从她的身份上做文章,恐怕会大失所望。

她的继母姓王,闺名映雪,是王行宜之女。

王行宜,字又省,北直隶灵寿县南洼乡人。至德三十六年己丑科进士。初任吏部主事,后升兵部车驾司员外郎。期间蒙古俺答汗数次带兵入侵北部边境,时镇守大同的总兵官长兴侯石端兰请开马市以和之。王行宜上书《请罢马市疏》,力言石端兰“十不可五谬”。司礼监秉笔太监陈冬庇护石端兰,王行宜弹劾陈冬《五奸十五罪》。永明四年,王行宜被廷杖一百投入死囚牢。因在狱中拒不写悔过书备受折磨而闻名士林。陈冬病逝,经他的师座——内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曾贻芬等人多方营救,永明六年,王行宜改判流放西宁卫。

之后数年,蒙古人依然扰边,马市遭破坏。

承平四年,也就是继母嫁过来的第三年,在曾贻芬的推荐下,王行祖被起用。

先是调任山东新泰县令,后改任刑部主事,礼部员外郎,兵部武先司,半年内连迁四职。

此时离他流放已……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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