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苏昱按照习惯做事。
一早起来,他就准备了十首歌,送给江弦歌,以此邀请她加入新潮流传媒公司。
如果算上今天的十首歌,苏昱已经连续送了十天,总共有一百首新歌,只要江弦歌愿意加入新潮流传媒公司,这些歌就全部属于她的。
而且,他是以群星的名义,送出这些歌的。
以群星现在在歌坛的地位和人气,以及歌曲的受欢迎程度,以他为署名的歌,可是相当值钱的,一首十万,不带讨价还价的,都大把歌手想要,有多少想要多少。
如果一首歌十万元,那一百首歌,就是一千万了。
更何况,苏昱给江弦歌准备的歌曲,可不仅仅价值十万一首,如果拿出来公开出售的话,怕是一百万都有人愿意买走。
因为,只要是以他名义出的歌,无论是自己唱的,还是给其他人唱的,其创造的价值,都远远高于一百万,加上他为江弦歌准备的歌曲,都是精品,价值就更高了。
这一来,一百万一首歌,也是完全不愁卖的。
所以,苏昱给江弦歌准备了一百首歌,已经是非常大气的做法,不知道……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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